留言編號: | 234092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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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標題: | 居委會讓攤販在小區(qū)常天售賣 | ||
留言內容: | 我們都是在包鋼技校家屬樓院里 售賣小吃的 ,這兩天, 居委會不讓我們賣了 。只讓一家售賣 ,居委會和我們說 他們是這里的居民 有房本兒 ,就能賣 ,你們沒有房本就不能賣 ,還說產下的垃圾 都是我們造成的 ,難道這一家售賣的就沒有垃圾嗎 ?請問這個家屬院里是不是有房本的就能賣小吃? 居委會又說是他們請的看門的 。難道看門的就可以 在院里賣小吃嗎 ?請給一個公道 , | ||
留言人姓名: | 劉艷 | 留言時間: | 2020-12-24 |
回復情況: | 已答復 | ||
回復單位: | 昆區(qū)沼潭街道辦事處 | 回復時間: | 2021-12-29 |
回復內容: | 反映人您好,您所反映的問題昆區(qū)沼潭街道辦事處已獲悉,經昆區(qū)沼潭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聯(lián)系反映人溝通,針對小區(qū)內不文明現(xiàn)象,昆區(qū)沼潭街道辦事處將加強小區(qū)出入人員防控。 |